【本報訊】特首林鄭月娥會同行政會議於10月初以《緊急情況規例條例》訂立《禁止蒙面規例》。蒙面法實施翌日,警方在黃大仙區進行驅散行動時拘捕一名女售貨員,指她在現場戴上掛耳式口罩,控以一項身處非法集結時使用蒙面物品罪,案件昨再訊。由於政府就蒙面法覆核案的裁決提出上訴,控方申請將案押後至明年3月9日再訊,以等候上訴結果,獲裁判官批准。
蒙面法推出個多月後,高院上月裁定緊急法和蒙面法違憲,其後警方表示會暫緩執行蒙面法。政府隨即提出上訴,上訴庭已安排明年1月9日和10日審理。
辯方昨為被告陳子晴(27歲)申請減少向警署報到的次數、撤銷宵禁令與離港禁令。控方不反對,裁判官批准。被告續准以3,000元保釋候訊。控罪指被告10月6日在黃大仙東頭邨榮東樓外非法集結時,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使用耳掛式口罩。
案件編號:KTCC1855/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