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可疑】
【本報訊】前日民陣舉行12.8大遊行,高等法院及終審法院先後被人投擲汽油彈縱火,並被噴上「法治已死」等塗鴉。警方消息稱,根據閉路電視顯示,兩法院均被兩名蒙面黑衣人投擲汽油彈縱火,暫未知兩宗案件是否由同一夥人所為,警方正循附近閉路電視追查兇徒行蹤,案件由中區警區刑事調查隊跟進。香港大律師公會及香港律師會分別發表聲明,嚴厲譴責向法院縱火及破壞的行為。
記者:謝明明
前日傍晚6時及7時,分別有遊行人士及傳媒拍攝到兩名黑衣人向高等法院及終審法院的出入口,投擲多枚汽油彈,其中約十名遊行人士發現終審法院被縱火,即合力用水救熄,並稱不要燒終審法院。
人權日犯案「最為諷刺」
民陣召集人岑子杰昨出席港台節目訪問時稱,不認為遊行人士會攻擊法院,指中央高調就蒙面法的裁決,指解釋《基本法》的權力在人大手上而非香港法院手上,反令遊行人士認為應守護香港的法治,法院是捍衞法治的重要地方,他不認為遊行人士會破壞法院,並指法院裁決不一定如他們心意,但仍能保持中立,故他認為法院應該被守護的對象。就法院被噴上「法治已死」的字句,岑認為只有政府可以破壞法治,包括縱容警方毋須負刑責等。
香港大律師公會發聲明指,事件最為諷刺的是在紀念國際人權日的活動當天發生破壞法院行為,「因為司法機構正是掌管公義及維護法治的主要守護者,以及保障市民基本權利和自由的機構」。直斥參與破壞行為的人士並非真誠的示威人士,而是罪犯,他們必須被繩之於法,強調「他們的行為沒有任何合理或可辯護的基礎,亦並非行使在法治之下的文明社會的任何權利」。
律師會譴責:令人髮指
香港律師會亦發表聲明強烈譴責任何企圖破壞司法尊嚴和獨立的行為,指法院的任務是依法公正地裁決每宗案件涉及的法律和事實問題,不管爭議性質為何和涉及何人,若當事人就法院初審的判決不滿,指在許可情況下有權上訴,直斥「為了發洩不滿而向法院投擲汽油彈及破壞公物,令人髮指」,重申干犯相關刑事行為的人必須停止以身試法。
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譚惠珠則批評有「暴徒」向高等法院和終審法院縱火和噴漆,是對香港法治極不尊重和漠視法治,希望警方可以將相關人士繩之於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