舊契收地 政府賠償多逾倍不採數碼地圖 測量師:用120年前資料過時

舊契收地 政府賠償多逾倍
不採數碼地圖 測量師:用120年前資料過時

【地產專題】民望低殘的林鄭欲以土地供應解決政治問題,早於9月,政府公佈收回古洞北及粉嶺北部份土地,並指會按收地面積計算賠償金額。然而同一幅農地原來有兩個面積依據,本報翻查部份賠償金額,有發展商因舊租契記載的面積大於現時面積,獲賠金額較後者計算多逾一倍。有測量師批評政府作為大地主,仍沿用百多年前資料收地,是原地踏步。
記者:黃詠茵

有關農地面積的兩個依據,一個是1905年的集體政府租契記載(舊租契),這114年前的產物因為收錄在地契內,成為了有法律依據的計算賠償準則;另一個是現時以科技測量、在「數碼土地界線圖iC1000」(數碼地圖)繪製的面積,雖然比前者更準確但沒有法定效力,成為「只供參考」資料。

新舊地圖面積差距大

地政總署9月27日公佈粉嶺北及古洞北所收回土地的地段編號及面積,本報以收地圖則內註明的「將予收回土地面積(Area to be resumed)」,與測繪處發佈、記錄現時土地面積的「數碼地圖」比對,發現不少將被全幅收回的土地,前者與後者的相距甚大。

例如位於古洞北新發展區內、丈量約份第92約地段第851號(DD92 851),按地政總署公佈,該地面積2,178平方呎將被全數收回;但於數碼地圖內,此地段原本土地面積只有140.05平方米(約1,507.48平方呎),兩者差距逾670平方呎。

地政總署回覆本報查詢時表示,當局是按土地註冊署內、私人土地面積記錄為基礎,以計算「收回土地面積」和製定收回土地圖則。翻查資料,此地段面積早於1905年便記載於集體政府租契內,當時記錄的面積為0.05英畝(2,178平方呎),成為今次收地的標準。按政府的收回土地特惠補償率,新市鎮發展區農地每呎1,348.8元,其「土收價」約293.8萬元;但若以現時數碼地圖記載的1,507.48方呎計算,地主只是獲賠203.3萬元。

另一例子是粉嶺北發展區內、丈量約份第83約土地,於收地圖則內標為904平方呎,而數碼地圖則標為36.99平方米(約398.16平方呎),前者賠償較後者多68.2萬元。不過其附近另外兩幅土地,則是數碼地圖較收地圖則所示的面積多。這三幅地的地主都是「祺星有限公司」,為恒地(012)附屬公司。

長遠恐拖慢發展步伐

香港測量師學會土地測量組副主席黃耀祖表示,香港地契的源來,是1899年英國政府聘請印度測量員為新界量度土地,再製成集體政府租契,記載地段編號、面積及業主資料等,方便政府收取租金。他指當年計出的只是粗略面積,但農民以契約內寫有的面積,以真金白銀租或買這些土地,這亦成為契約上的權益,為履行契約精神,政府便會跟隨,「所以政府如今係收返契約內的權益,那怕內裏的面積已不準確」。

黃耀祖認為現時地契內的資料已過時,「政府作為大地主,卻用返120年前的資料收地,是原地踏步」。若私人地主之間就地界有爭拗引發訴訟,長遠只會拖慢發展步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