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證監會不時會對保薦人進行例行視察,並發現不少保薦人在處理新股(IPO)上市時,經常出現嚴重缺失及違規情況,包括招股書草擬本錯漏百出,變相要證監會「proofread」;其中以「洪良案」最為轟動。
光大長江證券被貼最多
有關洪良一案,其上市不足三個月即被踢爆招股書造假,觸發證監會大幅收緊保薦人監管制度,推出保薦人「貼堂制」,將被「打回頭」的上市申請、所涉公司及保薦人名字,永久紀錄在港交所「披露易」網站上,變相「點名及羞辱」(name and shame)。
時間回到2010年,台資布料生產商洪良國際,被證監會踢爆公司嚴重誇大財政狀況,最後被除牌兼以違反《證券及期貨條例》第213條,俗稱「還原交易」勒令其回水10.3億元。作為唯一保薦人的兆豐資本,亦無法置身事外,雖然無參與欺詐,但「眾多明顯失誤及不足」,包括盡職審查未達標等,因此被證監罰款4,200萬元,更永久釘牌。
「貼堂制」實施近五年,主板及GEM板目前分別有8宗及10宗上市申請被發回,涉及17名保薦人。
光大證券及長江證券均「被貼堂」兩次,是眾行之「冠」。除規模較細的投行外,大行摩根大通和交銀國際(亞洲)亦榜上有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