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文員撤控 官指招嫌拒批訟費

女文員撤控 
官指招嫌拒批訟費

【法庭直擊】

【本報訊】8月3日旺角大遊行演變成警民衝突,13人在旺角彌敦道被捕並遭起訴。事隔三個月,控方撤銷其中三人的非法集結罪,當中一名銀行女文員及一名菲律賓籍迪士尼男舞蹈員向控方索取訟費,遭控方反對。裁判官昨批准當時只是回家路過現場、不懂廣東話的男舞蹈員的訟費申請;但認為女文員不理會警方要求而留在示威現場,並在「相對接近(示威人群)中心位置」被捕,加上當日她身穿黑衫黑褲,且攜有防毒面罩等防具,行為自招嫌疑,最終拒絕其申請。

記者:劉偉琪

提出訟費申請的兩人分別為銀行女文員梁希穎(24歲)及香港迪士尼樂園菲律賓籍男舞蹈員Jethro Santiago Pioquinto(26歲)。辯方透露,案件自今年8月首次提堂至今,兩人各須付逾3萬元訟費。

控辯雙方在署理主任裁判官嚴舜儀要求下,提交案發地點的街道圖,標示出兩人被捕位置、示威者集結位置、警方防線位置、港鐵站出口的開放狀態,以及路面交通情況。雙方均同意兩人被捕時,港鐵旺角站仍然運作。

歸家時被捕 菲舞蹈員獲訟費

嚴官看過街道圖後,未待辯方陳詞,便下令批准Jethro Santiago Pioquinto的訟費申請。嚴官解釋,Pioquinto在旺角站出口被捕時,已告知警員他在附近居住並正在歸家途中,又即時提供住址,與控罪書上的地址脗合。此外,街道圖顯示他的被捕地點與非法集結人群有一段距離,而當時他身上並無任何可疑物品。

至於另一申請人梁希穎,控方向法庭呈交梁被捕前的片段,顯示現場有大量人群聚集,梁希穎與其他示威者坐在木板上,其間警方曾多次呼籲在場人士散去。

控方指,梁在示威現場的「核心位置」被捕,「正常路經嘅人根本冇可能行到入去」,加上她身穿黑衣黑褲及攜有防具,可見其行為必屬自招嫌疑。

辯方則指,梁在旺角站出口附近被捕,她或是從旺角站返回地面後途經現場,再因警方防線推進而被捲進人群中,並非參與示威活動,亦未必聽到警方的驅散警告。

辯方又指,本案發生於8月初,當時各區均有示威場面及催淚煙,梁隨身攜帶防具屬正常舉動。嚴官聽罷雙方陳詞後,最終拒絕梁女的訟費申請。

案件編號:KCCC2065-2066/19

菲籍男舞蹈員Jethro Santiago Pioquinto在8月3日回家時被捕,昨獲撤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