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休班男警今年由羅湖返港時,被揭身藏冰毒及偉哥,更有二百多支私煙。他早前承認藏毒等四罪,案件原定於10月判刑,但因他見感化官期間不合作,署理主任裁判官蘇文隆在辯方請求下,下令再索取感化報告,並押後至昨日在粉嶺法院判刑。但新一份感化報告再透露男警依然不合作,沒接聽戒毒中心的來電。蘇官昨日再給機會,第三度下令為男警索取感化報告,同時索取戒毒所報告,押後至本月18日判刑,男警須即時還柙。
記者:劉偉琪
被告馬道宸(47歲)承認管有危險藥物、未按照入口許可證而輸入禁運物品、管有應課稅品,以及未有向海關申報共四罪,指他於今年4月8日在羅湖管制站海關入境大堂被搜出身上藏有微量冰毒、一粒俗稱「偉哥」的第一類毒品,以及238支未完稅香煙。
沒接聽戒毒中心來電
辯方昨坦承感化報告內容不理想。對於報告指出,被告前日上午沒有接聽戒毒中心的電話,辯方稱被告即日下午已成功聯絡對方,並表示願意參加戒毒計劃,戒毒中心亦表示仍有剩餘名額,願意收留被告,惟當時感化報告已撰寫完畢,無法納入有關內容。
辯方續指,感化官與戒毒中心溝通後,表示若被告願意去中心戒毒,可考慮建議法庭判處他接受感化。辯方強調,被告願意在戒毒中心住宿一年,其間不可外出,可見他有戒毒的決心,希望法庭接納。
律師於9月時求情指出,男警三年前因工受傷,在朋友介紹下吸毒止痛,請求法庭考慮判他接受感化。蘇官稱念在被告初犯,有迹象顯示他已吸毒一段時間,決定接納請求,先為他索取感化報告再判刑,又強調不會因為他的職業而有所偏袒。惟10月時感化報告指被告見感化官時不合作,不但兩度遲到,更拒絕提供家庭資料。辯方當時解釋遲到的其中一個原因,是示威活動造成的交通問題所致,並指被告不欲年逾80歲的父母知悉本案,故不願提供資料。蘇官決定再給機會,押後至昨日判刑。
案件編號:FLCC295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