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驅車撞防暴 司機被控八罪

涉驅車撞防暴 司機被控八罪

【本報訊】警方11月17日在科學館道向理大對開的抗爭者發射催淚彈,同時防暴警沿柯士甸道向漆咸道南推進,其間一部白色私家車駛至,被指企圖從後撞向警員。防暴警向私家車開了一發實彈,車輛其後掉頭駛走。私家車司機最終於本周一被捕,遭控襲警、危險駕駛及無牌駕駛等罪。案件昨提訊,據知被告牽涉另一宗詐騙案及危駕案,四年前已被列入通緝名單。

報稱裝修工人的被告湯昌隆(29歲)被控八項罪名,包括襲警、危險駕駛、未有出示身份證、未獲授權而取用運輸工具、兩項駕駛時沒有駕駛執照罪,及兩項沒有第三者保險而使用車輛罪。控罪指被告於11月17日柯士甸道外襲擊執勤警員A;被告另被指於12月2日在旺角上海街,未能向警員8827邱華威出示身份證,當天他無牌駕駛另一車輛。由於警方仍須時檢驗彈頭及閉路電視片段,署理主任裁判官嚴舜儀將案件押後至明年1月15日再訊,其間被告須還柙。

涉盜卡危駕被通緝四年

據了解,控方指控被告當日駕車急速撞向警員,但是未發生碰撞便已倒車駛走。其間有警員分別發射實彈及橡膠子彈,實彈射中車輛的擋風玻璃。

警方調查後發現該車屬於另一人士,早前經被告購入,惟案發當天被告聲稱幫忙修理曾駛走車輛。警方其後得悉被告在旺角賣車,於本周一拘捕他。被告的駕駛執照早於2014年到期。

據悉,被告涉於2014年盜用友人信用卡並簽卡8萬元,又於翌年涉危駕。被告曾就兩案與警方進行錄影會面,警方事後發現被告並非於報稱地址居住,他提供的電話號碼亦已停用,警方發出通緝令。
案件編號:KCCC285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