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退役陸軍中將、中華黃埔四海同心會前會長羅文山,涉收受香港商人許智明政治獻金,昨被台北地方法院判監兩年半。據判決書所載,許智明不僅是香港多家公司主席,還是中國全國政協委員。
四筆捐款涉257萬
現年83歲的羅文山曾任陸軍官校教育長、裝甲兵學校校長兼指揮官、國防部常務次長及聯勤副總司令,退伍後轉任欣隆瓦斯公司董事長,並擔任國民黨任務型國大代表及兩任國民黨中常委等職務,案發時為中華黃埔四海同心會會長。判決書指,羅文山於2008年、2010年、2012年收受許智明共四筆、約1,000萬元新台幣(下同,約257萬港元)捐獻給黃埔四海同心會的政治獻金。其中100萬被羅文山轉到自己名下定存,隨後分別轉存、轉匯到自己及妻子名下,2013年9月間匯回同心會賬戶。羅因未有在2個月內辦理繳庫和向台灣監察院申報,並擅自挪用捐獻,被控違反政治獻金法與業務侵佔罪起訴。
羅文山在審理時表示,許智明指定匯款用於以黃埔四海同心會名義,在報紙上刊登支持國民黨總統候選人馬英九的廣告,及支付許智明率團來台到總統府晉見當時總統馬英九、拜訪榮譽主席連戰等費用,並非政治獻金。羅又表示,許智明是黃埔四海同心會的永久會員,也擔任指導委員,以會員身份捐款是「特別會費」,並非政治獻金。但法院並不採信,昨判羅入獄兩年6個月,褫奪公權兩年。黃埔四海同心會獲得的逾838萬元(215萬港元),羅文山所得萬餘元也被沒收。全案可上訴。
此外,台灣工黨主席鄭昭明與中校軍階退役的兒子鄭智文,涉為大陸情報機關發展組織、吸收國軍現役軍官進行統戰,昨遭台南地檢署以涉犯國家安全法起訴,分別求處鄭昭明3年、鄭智文3年8個月。
中央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