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WhatsApp等手機應用程式是港人常用通訊軟件,但通訊紀錄不受現行《截取通訊及監察條例》保障,警隊等執法機構往往只從法庭取得搜查令,即可取得通訊內容。截取通訊及監察事務專員石輝表示,截取通訊只在訊息傳遞的一瞬間進行,執法機構以搜查令等方式取得紀錄,已超出條例和他作為專員所負責範圍,認為應由政府和立法機關處理。
去年27宗執法人員違規
石輝昨在截取通訊及監察事務專員記者會上表示,現時法例定義下,執法機構在通訊過中截取到的電郵、WhatsApp短訊等,都受法例保障,但截取通訊只在訊息傳遞的一瞬間進行,執法機構在溝通過程後,以搜查令等方式取得資料,則超出條例和他作為專員所負責範圍。
石輝又稱,明白社會的關注,但指執法人員若以搜查令索取通訊資料,亦有可能面對訊息已遭刪除的風險,「有可能乜都搵唔到」。他又認為,現行法例可保障涉法律專業保密權的資料和新聞材料。
去年可能涉及法律專業保密權資料截取通訊個案多達183宗,較2015年增加近10倍,石輝相信是因為公眾更願意聘請律師,執法人員對此類資料亦有警覺性。他強調該183宗個案僅「有迹象」顯示取得可能涉及法律專業保密權,而非真實取得。石輝又指2018年有27宗執法人員,涉及截取通訊、進行秘密監察行動時違規,執法機關稱事後已向部份人員作出口頭勸喻、警告或書面訓誡。
■記者羅繼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