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斥警未交匿名理據

官斥警未交匿名理據

【本報訊】律政司近月起訴示威者襲警或阻差辦公罪行時,屢將牽涉的警務人員姓名以編號或英文字母取代,待遇與風化案事主相同。一名被控襲警的中大學生,早前提堂時明言反對警員匿名;事隔近兩個月,控方昨天仍未能提供書面法律理據。警方即席草擬簡單理據,並申請再押後,遭裁判官質疑:「我唔明白點解要咁耐囉!我真係唔明。」

即場草擬指憂被起底

男被告謝煒洛(21歲)被控襲警及管有攻擊性武器罪,控罪指他於今年10月20日在旺角亞皆老街與旺角道之間的塘尾道襲擊警長X並管有兩塊磚頭。案件於10月22日首次提訊,並押後昨天再訊。

辯方昨指,仍未收到控方有關匿名處理涉案警察的理據。控方回應稱需作整體考慮,因有關安排將「一次過」適用於「全香港九龍新界」的案件,而非獨立針對某個警務人員,故需更多時間預備。

署理主任裁判官嚴舜儀直指,控方申請「相信係有啲原因啦」,但謂「我都想知」,並稱控方只需將有關原因告知辯方,惟不應再押後。

控方遂讀出警方即場草擬的理據,聲稱網上有針對警員的起底,擔心個人資料被公開會危及人身安全,故申請匿名。案件最終押後至明年2月7日再訊。
案件編號:KCCC2598/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