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婦賄匯豐職員 送解放軍錶

內地婦賄匯豐職員 送解放軍錶

【本報訊】內地漢偕妻來港替名下財務公司開設銀行戶口,其間妻子在匯豐男職員枱底遺下一隻手錶,職員拾獲手錶後致電查詢,妻子稱是送給職員的小禮物。二人最終開戶失敗,及後更被廉署控以行賄罪。涉案妻子昨認罪,求情稱涉事手錶屬「解放軍限量版」女裝腕錶,價值僅300至400元,只因不懂香港法律才會犯案。

官質疑戶口作非法用途

男被告韓先利(67歲)是香港匯霖國際財務集團有限公司的獨資董事兼股東,昨獲不提證供起訴,無罪釋放。其妻即女被告馬振蓮(61歲)則承認一項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還柙至本月16日判刑,以待索取背景及醫療報告。

辯方求情指,女被告退休前為解放軍後勤部隊人員,現時每月領取4,000至5,000元退休金。她亦是虔誠基督徒,每天花8至10小時做義工,又指她只因不熟悉和不習慣香港法律,才會犯案。署理主任裁判官嚴舜儀聞言謂:「乜喺內地可以咁做嘅咩?」辯方解釋,北京人習慣送小禮物答謝別人幫忙,而涉案腕錶僅值300至400港元,加上是女裝,相信被告並非存心用來賄賂案中男職員。

裁判官亦關注被告使用與軍方有關的物品來行賄,是否有施壓成份;控方指被告並無向職員透露其軍方背景。裁判官又指,被告與丈夫聲稱要處理以億元計資金,但填寫的聯絡電郵卻屬無效,質疑戶口是作非法用途。
案件編號:KCCC2669/19
■記者伍嘉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