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做污點證人 阿K:懲教話警呃我

研做污點證人 阿K:懲教話警呃我

【石棺藏屍案】
【本報訊】2016年荃灣DAN6工廈石棺藏屍案續審。第三被告「阿K」張善恒稱,為爭取成為污點證人減輕刑責,曾在警誡會面中招認協助殺人;惟決志信主後決定在庭上說出真相。大狀問他信教後何不立即推翻招認,他解釋當年欲透過懲教署保安組聯絡警方商量污點證人事宜,惟「保安組隊目話我白癡仔,俾警察呃咗」,故他沒再聯絡警方。

代表次被告劉錫豪的大狀盤問阿K,指他在警誡會面中的招認哪一句真、哪一句假,只有他本人知道,庭上亦無人能判斷真偽;阿K同意,並直言「只能夠由陪審員決定」。大狀追問,是否要陪審團逐句判斷他所言孰真孰假,阿K指:「如果真相可以大家都知嘅話,就唔需要有法庭。」

稱信耶穌後不作假證供

法官李瀚良聞言表示不明白,阿K遂解釋:「有神嘅審判嘅時候,神嘅審判一定正確;只可惜呢樣嘢唔會現實中發生,所以有法庭嘅出現。」他認為法庭是尋找真相的地方,又謂 :「自從我識咗神之後,應該唔會(作假證供)。」聆訊今續。
案件編號:HCCC459/16
■記者楊思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