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家宜清楚佔用費條款

買家宜清楚佔用費條款

【本報訊】近期不少新盤推出「先住後付」及超長成交期,吸引買家入市,不過當中有不少細節位需要留意,以避免計錯數而誤中陷阱。

以雲海別墅約5,000萬元成交價為例,買家要先支付250萬元臨約定金、150天內繳付400萬元,並每360天繳付50萬元外,若要先住後付,還需要每年支付100萬元的「佔用許可證」費用,即共500萬元,要付清樓價總數,才有250萬元現金回贈。假設買家不幸撻定,損失除了850萬元定金,還要加上500萬元佔用費,已經是樓價的27%,遠較原本撻定金額高出一成。

部份發展商提供回贈

中原按揭董事總經理王美鳳指,買家享用發展商推出的先住後付計劃時,需要計算清楚附加的佔用費條款,有些發展商的計劃會有一定比例,甚至全數現金回贈,或全數納入付清樓價的比例,但有些則完全沒有這些優惠。假設就算有這些優惠,買家都要計清,先住後付連同佔用費的總額後,與該樓盤最優惠的付款計劃相比,當中的差額多少。假設有些計劃可能年期為3年,當中差額只不過5%,以5%樓價佔用單位,比目前市場每年逾3厘的租金回報更實惠,因而能吸引買家使用此計劃。

王美鳳補充,除了佔用費的差額外,相比起市面上的租盤,有些發展商的佔用費會包含差餉、地租和管理費,而有些則不會。王美鳳指坊間的先住後付計劃,計及上述所有費用後,與最優惠付款方法的差額,普遍都比市面上租盤實惠,但亦確實有些樓盤會反而更昂貴,因此買家要小心計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