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次文化】
說起塗鴉你會聯想起甚麼?非法的「hit & run」行為?香港近幾個月出現無數反政府塗鴉,鄰近的台北則有「塗鴉天堂」的美譽,政府除了劃出八個合法塗鴉區域供市民展身手,塗鴉亦是正當職業,記者訪問了當地的塗鴉藝術家頌君,看看非法和合法塗鴉在台北兩線發展的情況。
「有一年跨年我和我的室友去bombing(非法塗鴉),畫了很多幅,反正看到鐵門是乾淨的就噴下去,結果沒過幾天,警察聯絡我媽。」現時二十四歲的頌君,定居在新北市,是全職塗鴉藝術家,他憶起往日當塗鴉客的驚險,幸運的是台灣對於非法塗鴉的罰款只是幾千台幣,「罰得很輕,就算你真的是激進分子,被抓到也不會留案底,叫你交個錢就沒事了。」
反觀在香港,根據《簡易程序治罪條例》,在公眾地方塗鴉輕則罰款五百元或監禁三個月,重則因「刑事毀壞」監禁十年。「九龍皇帝」曾灶財生前多次被拘控,即使他的作品被視為香港的文化象徵。美國洛杉磯對於非法塗鴉的罰款則由一千美元起跳,可見台灣對於塗鴉的罰則真的是「小巫見大巫」。
合法區偏僻 多作練習場
從鬧市去到景美河濱合法塗鴉牆,車程約一個小時,到達後會看到踩單車、跑步和打波的民眾,人流不多,行人隧道裏佈滿塗鴉,包括近期上映電影《JOKER小丑》的肖像、受到香港蒙面法啟發的「榮光」塗鴉,還有練習塗鴉簽名的痕迹和一些英文粗口。
像景美河濱塗鴉牆的合法區域,在台北有八個,每四個月就會有官方人員以白油覆蓋作品,騰出空位讓人練習。告示牌上寫上幾個規則,規定作品不能含有粗言穢語和政治訊息。就觀察所得,這些規則基本上沒人遵守。
對於合法塗鴉牆的設立和規則,頌君笑言:「規定是規定,如果真的很想畫,你都畫了,(政府)再給它擦掉就好。」言下之意,合法塗鴉牆「潔癖」般的規則形同虛設。不過他強調,合法塗鴉牆的地點分佈在河濱並非城市裏,一般市民無法看得到,難以與大眾直接溝通,所以合法塗鴉牆的作用是供人練習而非造成迴響,這反而提供了空間給喜歡塗鴉的初哥,有助日後追求這方面的藝術發展。
頌君帶記者到新北市明志科技大學頂樓的塗鴉牆,一睹大學塗鴉社的風采。位於藝術大樓的頂樓,能夠眺望台北全景,眼前有多幅精緻的巨型塗鴉作品,包括頌君為了向香港抗爭者致敬的黑白作品,他以噴漆作創作媒介,畫出香港防暴警察和抗爭者對峙的場面,「看了很多新聞,例如元朗事件、失去眼睛的少女等等。」
大學塗鴉社 可申請經費
明志大學塗鴉牆由塗鴉社學長「開發」,演變成無人管地帶,而這也是頌君當初獲得經費發展興趣的地方,「剛開始接觸,噴漆的材料成本比較貴,一般學生沒辦法負擔,尤其在你還不太肯定喜不喜歡這個東西的時候。我覺得社團是很好的組織,讓你可以向學校申請經費。」
在香港主流學校的職業導向,甚少讓學生有「成為藝術家」的想像,而在台北,政府會在社區設立塗鴉牆,學院會有塗鴉社和經費,「藝術作為工作」並不是夢話。
「在畢業之前,接到零星的塗鴉創作項目,今年開始有比較多是廠商或者是品牌聯乘的形式,算是一個進步。」以自由工作者的模式為生,固然需要面對收入少的過渡期,頌君的應對方法是「能賺錢的時候就先賺起來,以防之後沒有工作。」他最後亦強調,只有在辛苦的時候,人們才會思考為甚麼要堅持。
記者:陳韻如
攝影:陳港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