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馬鞍山錦英路明愛馬鞍山中學發現炸藥案,兩名涉案被捕的中學男生,其中一名18歲姓黎中六生,昨晚被警方暫控一項「管有爆炸品」罪,今日解沙田裁判法院提堂;另一名17歲姓趙中四男生,則獲准保釋候查,12月下旬返警署報到。
另一男生准保釋
消息稱,兩涉案學生早前在旺角參與示威期間,從抗爭者接收一批化學品,至前日他們將該批化學品帶返學校,並在課室內向教師講述事件,校方獲悉後報警求助,並疏散全校師生。消防接報派出兩輛消防車及一輛救護車到場檢視及戒備,警方爆炸品處理組人員亦有到場協助,撿走該批化學品化驗後,相信為烈性炸藥TATP(三過氧化三丙酮),而TATP具高爆炸性及狀態不穩,只需很少能量便能引爆,且極敏感易發生爆炸。
警方調查後,以涉嫌管有炸藥拘捕兩名學生,交由新界南重案組調查該批炸藥來源及用途。兩學生事後由律師及駐校社工陪同到警署協助調查,至昨晚其中一人被落案,另一人准保釋。學校昨日停日停課一天,以便深度清潔校園。
■記者黃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