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北辰暗斥「光頭警長」以下犯上

田北辰暗斥「光頭警長」以下犯上

【本報訊】實政圓桌田北辰昨在立法會不點名提及「光頭警長」劉澤基(圖),質詢當局是否知悉及如何能忍受公務員批評其上司。公務員事務局局長羅智光稱不會評論個別個案,僅強調有程序機制處理。

指微博造謠損中港感情

田發言時稱,有警員在內地微博造謠,稱今屆區議會選舉有一半廢票,挑撥中港人民感情,又曾批評特首林鄭月娥不懂從政及執法。這些言論均來自劉澤基,他獲邀十.一建政周年上京後,在內地成為另類網紅,不時在微博大放厥詞,包括稱示威者為「曱甴」、批評裁判官縱容暴徒,更直斥民政事務局長劉江華及林鄭與勇武抗爭者面談,言論極具爭議。

羅智光回應時拒絕評論,僅稱按現行機制,公務員行為及操守要根據《公務員守則》,如出現違規情況,有關部門管理層會跟進。警察公共關係科回覆,警務人員也享有香港居民的權利和自由,警隊十分重視涉及警務人員使用社交媒體的行為,內部有指引清楚告知警員應遵守的責任及紀律標準,以維持市民大眾對警隊在執行職務時的信心及信任。

有資深警務人員向本報指,劉澤基部份微博言論明顯已違反警隊規例,影響警隊聲譽,「公務員要效忠政府,佢咁批評林鄭,肯定係以下犯上」。公務員工會聯合會總幹事梁籌庭拒評論個別個案,惟透露近期已去信當局,指有文職人員因網上言論而被批評,警務人員的言論卻未有被處理,認為情況不公,認為警務人員都屬公務員,應注意言行。

■記者陳珏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