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觀音》導演楊雅喆在臉書憶述小時候上街市,強迫自己看攤販殺雞、剝蛇皮的場面,「以為這樣就可以成為一個天不怕地不怕的大人。」直到目擊了雞販宰雞掏內臟,雞腸丟一旁,剛好落在雞籠裏,排在後面待宰的一隻雞,輕輕一啄就把雞腸吃掉──就這一個畫面,以後就不再看宰雞殺鴨了。
小時候就有這種覺悟,難怪《血觀音》拍得出人性的陰暗可怕。繼續文抄一下:「我懂,但其實同類的同情很短暫,也很自私。這點人跟雞沒什麼不同。有些人想着吃了同伴的腸子,反正只要活下去,卻不知道自己很快就是下一隻雞。」
雞猶如此,人何以堪。更何況待宰的雞從未看過同類的腸,那一啄,不過是覓食的本能反應。人吃屍體的故事,只發生於災難事故,那是絕地求生意志極強的慘烈悲歌。可惜的是,即使能活下來,只要還有良知,只要還有點膽怯,那人餘生都不得安寧。可幸的是,人為了一己生存,吃了同類的肉會不安,起碼對生命有所敬畏,才不會讓我們活在人吃人的社會裏吧。
所謂人吃人,倒不一定指吃人肉,一個人形物體,把人當雞、甚至是蟑螂辦,近距離開槍、飆車往人群裏亂撞,不是想謀殺,就是吃掉了別人一個腎、甚或一條命。放任瘋魔警圍困理大、毒霧放題污染空氣,讓香港陷入公共衛生危機,未來會吃掉了多少人命,將來這一筆帳自有人埋單。一個由披着狼皮的人組成的政權,以惡法去吃掉人權,更妄想吃掉人的自由意志,一一成為沒靈魂的禮義廉信徒或幫凶。
瘋魔警毫無必要猛打被捕者的大腿,讓我覺得這不是人打人,而是發了雞瘟雞在殺雞,而且不是為了儆猴。他們就像雞啄了同類的腸,但不單純為了果腹。他們困在雞籠久了,難得出來發洩暴力的慾望,至於下一輪要被宰掉的,有沒有他們的份?
如果他們還有遲到的人性與良知,會不會就像吃了人肉之後,回想起來也自覺噁心?我國古時眾多朝代都有易子而食的故事,因為連生命麵包都沒得吃,只好把交換對方的兒子當海底撈。為什麼要交換來吃?別人兒子的肉沒那麼像人肉,比較麻辣,吃起來味蕾與良心都變麻痹。是這樣嗎?就因為別人的兒子不是人,就可以讓自己喪失人性?簡直連啄吃雞腸的雞都不如。千萬別讓其他同類,一個催淚彈奪去了自己子女的眼,那真是易子而食了,阿彌陀佛,阿門。
至於這個政權雞籠裏的雞,下一隻被宰的是誰?比《血觀音》還要陰暗聳人聽的歹戲尚在後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