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喜歡深圳海底撈,那也是沒有辦法的事,反正土豪自有土豪的去處,老前輩還將果子狸奉為三星米芝蓮哩,千萬不能和他們一般見識。只是以那麼惡劣的愛好作為炫耀本錢,就像沾沾自喜視八両金式打扮為高檔時裝,實在使人戥當事人難堪,基於一種濟世為懷的菩薩心腸,本來不應該訕笑,但是此俗物竟然拿麵包來墊腳,以為可以替自己增加高度,逼不得已唯有加把嘴。鬼佬口中的「麵包和牛油」,指基本每日用糧,引伸為靠得住的務實派,「玩就花弗啲都無妨,結婚梗揀麵包和牛油」儼然擇偶金科玉律,從來不是貧窮象徵。在歐洲生活的我們,除非健康出現問題,抱歉的身體和澱粉時辰八字唔夾,否則誰不是忠誠的麵包精,就算起床起得晏,錯過了街角小店麵包出爐時撲鼻的芬芳,日上三竿的冷冰冰產品仍然可喜,平有平食貴有貴食,配清水、咖啡、茶或酒皆宜。法國人深諳生活藝術,連隔夜麵包也捨不得扔掉,發明了家喻戶曉的pain perdu,英語人稱為French toast,輾轉傳到香港茶餐廳,定名「西多士」,簡直是國寶。
我自幼中意食麵包,幸福的南洋童年,處處有麵包留下的美麗回憶,搽加椰、夾豬肉乾夾豬肉絲,還有美國老字號Kraft罐頭芝士,最離譜是沾白糖──那是生病初癒的佳餚,一啖麵包一啖白粥,高高興興和病魔說再見。六十年代放暑假飛到香港探爺爺,初嚐嘉頓麵包滋味,第一次發現麵包有名字,覺得矜貴極了。「通常基層拾荒老人家」才食?唔好意思,當時我假假哋都算富家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