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KFP女記者踢保無條件獲釋

HKFP女記者踢保無條件獲釋

【本報訊】警方濫捕記者,危及新聞自由。本地英文網媒Hong Kong Free Press自由身攝影記者May James(圖)上月採訪旺角衝突期間,被警以阻差辦公等理由拘捕並通宵拘留七小時。她昨午到紅磡警署報到時成功踢保,獲無條件釋放,但保留追究權利。

有線投訴警粗暴阻採訪

May James指自己可能是首個因要求警方出示委任證而被捕的記者,重申事發時有按警察要求除下面罩和出示身份證。對於警察公共關係科總警司謝振中曾在記者會上指,記者應將記者證放於高度可見的位置,她強調當時已將記者證掛在「心口」,清楚可見,而被拘留七小時沒受暴力對待。

代表律師韋智達稱,不知警方是否因記者身份而將May James無條件釋放,但認為結果反映警方沒足夠證據檢控,強調她當日沒做錯任何事,會保留追究權利。

May James上月28日在旺角採訪衝突,因戴防毒面罩被防暴警針對截查,她當時戴着寫有「PRESS」字樣的頭盔及穿着反光背心,要求蒙面警員先出示委任證核實身份,惟警員聲稱毋須展示委任證,更有警員企圖搶走她手上的電話,她反抗卻被指拒捕。

另外,有線電視新聞昨午向警察投訴課遞交投訴信,不滿警方6月以來多次不合理及粗暴對待前線採訪人員。有線電視新聞部負責人指,涉及的23名新聞部前線人員,過去五個月採訪衝突事件時經常遇到警察不合理和粗暴對待,包括無理阻礙採訪、推撞記者、噴胡椒噴劑、投擲催淚彈、發射水炮、以閃光電筒及強光燈照射、強行扯下面罩等。有線新聞強調,絕不接受針對記者的暴力和蓄意阻礙採訪,促請警方公正徹查。
■記者李詠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