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工辱國旗輕判 律政司覆核刑罰

技工辱國旗輕判 律政司覆核刑罰

【本報訊】連月來示威發生多宗示威者踐踏或損毀國旗事件,早前有年輕冷氣技工將國旗丟入水池,承認侮辱國旗罪而被判200小時社會服務令。前特首兼全國政協副主席梁振英隨即在社交平台facebook出帖,直指判罰過輕,必引起全國公憤,敦促律政司上訴。律政司昨日透露,已向上訴庭提出覆核刑罰,並獲上訴庭批出許可,待排期審理。

梁振英不滿判社服令

事源9月22日,網民到沙田新城市廣場舉行「和你Shop」行動「齋睇唔買」,其間有人拆下沙田大會堂的國旗,放在廣場中庭讓市民踐踏和拋擲玩弄,國旗更先後遭丟進垃圾車、噴水池及城門河。被告羅敏聰(22歲)事後被捕,警誡下他承認曾經拋高國旗及將它丟入水池,他早前認罪。

梁振英於判刑當日在facebook出帖,以「狂徒」形容羅,指他踐踏和棄置國旗行為,只換來200小時社會服務令,必引起全國公憤;並稱既然裁判官表明相關控罪沒有量刑指引,敦促律政司必須上訴,以早前內地人塗污美國總領事館外牆為例,該案被告最終判監四星期。

律政司昨日回覆指,詳細考慮案情及法律原則後,已經於本月14日根據《刑事訴訟程序條例》向上訴庭申請覆核刑罰許可,並於翌日獲批許可。裁判官李志豪早前判刑時認為本案有其嚴重性,但考慮案件背後原因,犯案過程中沒有涉及更危險的情形如毀壞國旗等,判社會服務令。
案件編號:STCC3610/19
■記者楊思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