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署外塗鴉 12歲童刑毀候判

警署外塗鴉 12歲童刑毀候判

【本報訊】12歲中二男童10月初在旺角警署外牆噴黑漆,寫上「死黑警全家俾狗X」,又在警署旁的港鐵太子站出口外牆噴上「天滅」及「Free HK」字句。他昨承認兩項刑事毀壞罪,是目前反送中浪潮中最年輕的定罪者。辯方求情指,男童受社會氣氛影響而犯案,現感後悔,經反思後行為有明顯改變,不用上學的日子會留在家中,除非有家人陪同,否則不敢再出街,亦沒有再參與課後活動,希望法庭輕判。

案件下月19日判刑,以索取福利官及感化官報告,評估合適刑罰,男童續准保釋。

案件昨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少年庭答辯。男童的父母、祖父母、學校副校長及社工均到庭旁聽支持。男童承認於10月3日,分別在旺角警署及港鐵太子站B1出口外牆塗鴉,毀壞財物。

西九龍裁判法院

便衣尾隨回家 翌日拘捕

辯方求情指,男童無刑事定罪紀錄,父母離異,現與七旬祖母同住由她照顧。辯方呈上男童父親、祖父母及老師撰寫的求情信,老師指男童品格正面、樂於助人,做錯事會反思;祖母則指他本性善良,願意做家務,無不良嗜好。

辯方續指,案發時男童僅12歲,其行為的破壞層面不算嚴重,只因一時不滿,缺乏理性分析,才會衝動犯案,他被捕時已坦白承認犯案。辯方又稱,男童家人承諾會對他嚴加管教,加上學校及社工支持,望法庭考慮頒下保護令而非感化令,因後者會有定罪紀錄。

案情指當晚7時半,便衣警發現蒙面的男童在旺角警署外用漆塗鴉,同晚再在太子站外犯案。便衣警尾隨男童回家,翌晨將他拘捕。男童在祖母的陪同下錄取警誡供詞,承認他一人犯案。
案件編號:WKCC700025/19
■記者劉偉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