泛民:暫緩廢蒙面法添亂

泛民:暫緩廢蒙面法添亂

【政府上訴】
【本報訊】高等法院本周一裁定緊急法和蒙面法雙雙違反《基本法》,引來北京高調批評。政府待法庭正式就判決頒令後將會上訴,昨要求法庭宣佈當中的違憲條文暫時維持有效,理由是如果即時廢除,等同告訴公眾可藉蒙面逃避責任,鼓勵人們上街戴面罩壯膽,干犯極度暴力行為,香港處於水深火熱,法庭有責任盡其所能緩和情況。泛民一方反駁指暫緩只會產生混亂,強調只有廢除法律後出現法律真空,才應暫緩廢除。法官表示會盡快頒佈決定。
記者:勞東來

資深大律師余若海代表律政司,申請法庭暫停執行判決或頒下暫時有效令,等候上訴庭裁決。他形容本案情況特殊,香港局勢嚴峻,暴力示威幾乎日日上演,威脅市民性命財產,並提及日前理工大學及旺角佐敦一帶的示威,示威者投擲的汽油彈數目驚人。

余若海指出,法治的目的是保護社會,法庭有責任盡其所能緩和「危害公安」情況。蒙面法不能阻嚇核心暴力分子,但據警方稱有效減少在外圍支援的人,有助警方集中火力對付暴力人士。他提到蒙面法生效後,連學校也提醒學生不要戴口罩。

高院裁定,緊急法授權特首在「危害公安」情況下緊急立法,違反《基本法》行政立法職權;蒙面法禁止在和平集會遊行中蒙面,限制超乎必要。余指即時令條文失效,效果等同鼓勵人們戴上面罩干犯暴力行為;亦等同向公眾發出信息,可戴着面罩逃避責任。另一方面,法庭可藉暫時維持條文有效,表明本案尚未終結,若政府上訴成功,上訴期間干犯蒙面法仍可被檢控。

覆核勝訴的泛民議員和梁國雄反對政府申請。代表梁的資深大律師潘熙指,只有廢除法律後出現法律真空,才應暫緩廢除,本案並非如此。泛民一方的資深大律師李志喜指,若終院維持違憲判決,那麼上訴期間遭警方用蒙面法非法拘控的人,權利就受侵犯,此乃威脅法治。李指政府是想將法庭變成政府一部份,向全世界說明案件上訴仍有變數,惟政府和警方大可自行宣揚,法庭何必冒着侵犯市民權利的風險這樣做。

梁國雄:止暴制亂係靠獨立調查

李又質疑,政府將每一宗暴力行為描繪成蒙面造成的後果,但犯法者實際上有蒙面也有不蒙面,沒證據顯示容許蒙面對公眾構成危險,相反只顯示蒙面法無力阻嚇暴力。

余若海嚴厲反駁,除非近月不在香港或沒看電視,否則都知道七旬漢被磚頭擊斃及男子被焚燒等事,直指犯案者都蒙面,「他們看不見大家身處的危險嗎?」

梁國雄散庭後批評,中共表明只有人大常委有權裁定法例違反《基本法》之後,律政司可謂視法庭如無物。他希望法官捍衞法治和人權,「止暴制亂,唔係靠蒙面法,而係靠獨立調查」。
案件編號:HCAL2945、2949/19

港府推行蒙面法後激起民憤,市民月初發起「全民V煞日」抗惡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