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證人踩人:壓在二三層

被告證人踩人:壓在二三層

【本報訊】警方周一晚上在油尖旺一帶,拘捕逾千名欲營救理大被困抗爭者的市民,及後檢控242人暴動罪,前晚提堂。其中一宗涉25人的案件,首次提訊時有23人留院缺席聆訊。當中7人昨出院應訊,有被告庭外親證是當晚人踩人的一群人,他被壓在二、三層而受傷。亦有大狀指,本案大部份傷者均是在人踩人事件中受傷,有些更不知自己已被控,至今仍有16人留醫。

本案共涉25名成年被告,前晚提堂時,僅兩人出庭,其餘全部留院,控罪書只列兩名被告職業及住址等資料,更有15名被告沒律師代表。裁判官前晚准許出庭的2人及8名正留院而有律師代表的被告保釋,案件押後至明年初再訊。至昨日再有7人出院應訊,另有5名留院但有律師代表被告,他們同獲裁判官批准案件押後期間保釋,以5,000元現金擔保外出,其間不得離港並須守宵禁令等。

大狀:有留院者不知被控

有大律師在庭外透露,有留院被告在當晚混亂中因人踩人受傷。他們大多是瘀傷及扭傷,但他指有部份留院者或因未收到警方控罪書,故仍不知已被檢控。

其中一名昨出院應訊的被告於庭外向記者透露,自己入院不只因遭警暴,也因當時出現人踩人而受傷。他指當時情況混亂,被壓在第二或第三層,但他未及詳細講述當時情況,已被親友拉走。

案中餘下的三名仍留院兼未有律師代表的被告施銘洋(21歲)、張敖妍(18歲)及黃羽薇(19歲),裁判官將他們的案件押後至下周一處理。所有被告被控一項暴動罪,指他們本月18日在油麻地窩打老道與彌敦道交界參與暴動,年齡介於16至45歲。

警方周一晚上在港鐵油麻地站A1出口外追捕市民,多輛白色警方小巴衝向油麻地方向,並落車追捕,群眾驚慌跌倒釀成人踩人慘劇,事後多人送院。一名在場救護人員憶述指,估計當時至少有50、60人人叠人般擠在A1出口與店舖中間的窄巷,最高一層大約有6、7人。她又稱現場很多救護都被警察拉走,不讓他們救援。

警方日前深夜在fb發帖,否認有「所謂人踩人」,但承認有多達30人「報稱」不適送院。

案件編號:FLCC5098/19

警方周一晚在油尖旺驅散人群,大批示威者走避時在油麻地站A1出口跌倒,釀成人踩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