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警方周一晚在油尖旺拘捕過千名市民,扣留他們接近48小時的最後一刻,才於前日下午匆匆控告其中242人暴動罪,帶上法庭。惟因人數眾多兼安排混亂,即使多個裁判法院同時處理案件,法庭仍要開夜車至凌晨近一時才處理完畢。有份處理案件的主任裁判官錢禮直言,控方到最後一刻才準備好案件,情況不理想,有律師更要奔走多個法院。
單是東區法院前日也要開三個法庭疏導三案共44名被告。由於有辯方律師團隊同時代表不同案件被告,令法庭無法同時開庭。有被告至晚上才被押解到法院,法庭至前晚約8時半才開始處理最後一宗案件。裁判官錢禮表示並非不明白情況,惟眾被告在案件提堂48小時前已被捕,法庭卻要等到最後一刻,案件才準備好;又指被告晚上才被帶上庭,律師索取指示需時,情況確實不理想。控方就此致歉。
職員斥忽略運作困難
觀塘法院雖只處理一宗涉及15人的案件,人數相對較少,但聆訊仍要至晚上7時才開始。有職員不滿示威案在下午提堂,認為有關方面忽略了運作上的困難,例如被告需時見律師,控方亦要處理文件上的「執漏」,時間緊迫,不僅給雙方壓力,也拖延開庭時間。職員認為,示威案若在早上提堂,時間會更充裕。
「重災區」西九龍法院則開兩庭,處理四案共80名被告。有辯方律師團隊投訴,警方通知他們下午2時到庭,但至傍晚6時才獲安排見被告,其後才知案件會分庭處理,令他們分身不暇,要重新分配律師。據知有代表律師更要完成東區法院工作後,趕赴西九龍法院。
司法機構發言人表示,逾時工作津貼並不適用於司法人員;至於法庭職員的逾時工作,一般按《公務員事務規例》處理。
■記者鄭語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