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法律界人士指,被捕人士一日未被起訴,「一日未上庭,一日都唔可以限制佢出入境自由」,只有法庭才有權施加限制出入境的保釋條件,批評警方以行政手段侵犯《基本法》賦予市民的出入境自由。
有義務律師坦言,青年K現時瀕臨壓力爆煲,自覺處境猶如逃犯,「佢問係咪呢世都要匿埋,點解要逼到佢咁」,形容警方正製造白色恐怖,「一係你就拘捕佢囉,帶佢上法庭,堂堂正正提出保釋條件」。
僅法庭可施加相關保釋條件
他批評警方今次猶如透過隨時拘捕疑犯為由,變相向市民施加出入境限制,極不合理,「唔好呃人哋行出嚟,等人以為最多只係登記,但原來會被捕」。他指由於現時K既未被捕、亦非遭羈留,故不能申請人身保護令。
律師陳惠源指警方會因應個別情況,准許被捕人士自簽擔保,或以現金保釋外出;除此之外,警方無權施加任何附帶保釋條件,包括沒收旅遊證件或限制出入境,只有法庭才有權施加相關保釋條件。他批評警方今次做法根本是以行政手段侵犯《基本法》賦予市民的出入境自由,完全不合理,質疑警方濫權。
大律師陸偉雄指,即使是被捕人士,「一日未上庭,一日都唔可以限制佢出入境自由」;況且現在相關人士既非被通緝,亦非下落不明,「佢當然可以自由活動,冇理由限制佢,咁樣好大問題」。陸形容警方做法罕見兼奇怪,「點解當時唔拉,𠵱家又拉?」
■記者楊家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