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同文在專欄中提到「和解」兩個字,說到人一上了年紀最應該做的就是和自己也和別人和解;關於此說深有同感,而且更覺得無需等到真的老去了才來和解,早好過遲。
比較安慰的是,與有些人有些事在有生之年已取得和解;不知何時自己或對方不在人世了至少能無憾,最後歲月至少心安,樂無事梗心頭的人生豈不更輕鬆?
曾經有人教我們不要把不快樂的怨氣留過夜,最好是當日事當天解決,就好像每天的工作必須完成,不要拖拖拉拉愈積存愈多,也曾聽到坐辦公桌的人士說要不留案底;每天的公文,每天批完送出,第二天神情氣爽迎接新的工作及挑戰,不拖不欠。
金錢財富當然愈儲得多愈有安全感,但每一天該做的事不要留待翌日,是一種良好的習慣也是一種健康之道,能做到且引伸之就不會有隔夜仇、隔夜恨,一切在當天已化而解之,對自己如此,對別人也必須如此。只可惜比較年輕的時候,不能明白此中的真義,得罪人如家常便飯,與人爭執寧死不屈,覺得自己永遠是對的,這種心態要和解談何容易?
午夜夢迴,有時也會想起此生或多或少有些憾事;不是被人對不起就是曾對不起別人,前者好辦,抬抬手、揮揮手、笑一笑,雲淡風輕,後者比較折磨人,當時年少氣盛,不明白所說的話所做的事對別人造成的傷害,又因為時空阻隔,不通音訊久了,到那裏去尋求和解呢?
原諒別人比要別人原諒容易得多吧,有生之年究竟有多長?
心中的遺憾又有多深,什麼時候才能一樁一件一次一個的去達到真正的和解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