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香港記者協會正式向法院提出呈請,就香港警察員佐級協會提出關於取消選民名冊須供公眾查閱之司法覆核,提供意見,以解釋一旦選民名冊不讓查閱,將會對新聞自由做成何種影響。有關聆訊將於下周一在高等法院進行。
入境處收緊規定 申訴署查訊
員佐級協會上月向法庭申請禁制令,以禁止公眾查閱選民登記冊,理由是防止有人向警員及其家屬報復。
另方面,為包庇警務人員,入境處早前收緊規定,公眾除非獲當事人授權,否則無法查核他人結婚證書及出生證明。《蘋果》記者本月初向申訴專員公署投訴,指新安排影響新聞自由,損害公眾利益;日前公署回覆指已決定就個案展開查訊,並要求入境處提供回應。公署又表示,將審議所有資料,並觀察入境處是否涉及行政失當,完成查訊後會告知結果。
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則回覆,香港結婚紀錄及出生登記紀錄均載於可讓公眾查閱的公共登記冊,資料受到《個人資料(私隱)條例》第3保障資料原則所保護,除非獲得資料當事人同意,否則只可用於與設立公共登記冊時述明或直接相關的目的。
不過,現時入境處網站及位於金鐘的婚姻登記事務及紀錄辦事處,均未有指出相關公共登記冊設立的目的;無論是申請查冊的表格,抑或透過網上系統查冊,直至付款階段,該處亦沒有向查冊者標明需符合特定目的,令公眾無從得悉是否違法。
■記者伍雅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