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警方昨晚在油尖旺一帶拘捕大批民眾。有民權觀察義務律師透露,警方前晚7時起在佐敦一帶拘捕大批市民,並將他們押往尖沙嘴警署拘留,眾人雙手全遭索帶反手扣上,當中有逾百人被困在同一間房內,坐在地上,「又凍又餓」,至昨晨才獲發早餐。警方以「未入機、未登記」為由,拒絕安排律師會見被捕人士;部份未成年被捕人士的家長奔走多個警署,仍未尋獲子女下落。有律師批評警方做法,「直頭係人道侵略」。
家長「癲晒咁周圍搵仔」
有義務律師透露,其中164人被押往尖沙嘴警署,有兩人年僅15歲。部份未成年被捕人士已差不多失聯48小時,警署只稱未入機未有資料,家長又未能以失蹤人口案件報警求助,「啲阿爸阿媽癲晒咁周圍搵仔」。凌晨有家屬得知被捕人士已被轉送往元朗警署,到埗後警員告知:「未入機,你慢慢等啦,你要mark時間咪mark時間囉。」
律師陳惠源指出,警方由拘捕起最多只可扣查被捕人士48小時,若有警員「取巧」稱未宣佈拘捕,便屬非法禁錮。陳強調,警方作出拘捕後,必須盡快將被捕人士落案並帶上法庭,否則便應釋放,「48小時扣留時間呢個規定,只係最多唔係最少;呢段時間警方係要進行調查,唔係畀佢哋用嚟入機」。
■記者楊家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