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逾半數案件微信超越QQ 網騙最熱門工具

涉逾半數案件
微信超越QQ 網騙最熱門工具

中國最高人民法院昨召開記者會,通報網絡犯罪大數據報告,以及電訊網絡詐騙犯罪案例。在報告中,騰訊旗下微信在過去兩年已經超過同系的QQ,成為網絡犯罪騙徒最常用的工具。單單去年,有超過半數的網絡詐騙案件都有應用到微信來進行詐騙。

該份名為《司法大數據專題報告之網絡犯罪特點和趨勢》的報告,昨早由最高法院發佈。報告主要是針對2016年至2018年全國法院審理的網絡犯罪案件以及進行方式。報告統計出在這兩年間,已經把4.8萬宗網絡犯罪案件結案,案件量在全部刑事案件總量中,佔比逐年攀升,像2018年的案件數量比重就顯著增加。

網絡罪案詐騙佔逾三成

最高法院信息中心副主任孫福輝稱,在統計的兩年間,網絡犯罪的主要犯罪工具,已經由以往的QQ變成微信,微信佔了總數的42.21%,QQ則「屈居」第二,佔總數的35.23%,以付錢方便著稱的支付寶就佔15.28%。而犯罪分子使用微信的比重也是不斷增加,單計2018年,在QQ和支付寶相關的網絡犯罪案件量有所回落之時,微信的升幅可說是「一枝獨秀」,微信的網絡犯罪比重較QQ多出兩成,是騙徒最愛用的軟件,成為多於一半網騙事件的主要工具。

孫福輝指,在網絡犯罪案件中,有超過三成的案件是與詐騙有關,另外有大約一成的是開設賭場罪。同時,以網絡為工具實施詐騙的情況越來越嚴重,在前年網絡詐騙案件只佔全部詐騙案的7.67%,到了去年,佔比已經大幅增加至17.61%。地域方面,報告中大部份案件都分佈在中國沿海,福建、浙江及山西等地破獲的網絡詐騙案件,比全國平均值為高;四分三的網絡犯罪案被告年齡都介乎20至40歲,未滿18歲的被告比重逐年減少。

最高法院又指,在類似詐騙案中,不少都是在深夜的酒店、賓館發生,疑犯偽裝成異性,暗示可以進行性交易,再以收取「開房費」、「租車費」等理由來詐騙。最高法院指,這一類案件雖然涉案金額不大,但卻催生一系列灰色產業,比如與微信相關的功能軟件開發,而這些功能大都被用於電訊網絡詐騙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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