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近年接連發生大型槍擊案,有統計指去年有373人因此喪命。社會風聲鶴唳,有大學調查顯示60%選民支持加強槍管,但為何推動立法加強槍管一直未能成事?
擁槍派和槍管派的分歧自1990年代初已有。克林頓政府兩次推動立法均有黨內代表鄉郊市鎮的眾議員反對,後來民主黨失兩院控制權,更未能再立法。至2000年總統大選,民主黨仍依賴鄉郊藍領票源,戈爾在槍管立場上一再退讓,仍不敵全國步槍協會(NRA)攻擊落敗。民主黨自此認定槍管是燙手山芋,不敢再碰。
NRA多年來大灑金錢為擁槍派政客宣傳,受惠的絕大多數為共和黨人;NRA前年就花512萬美元(3,993萬港元)作政治游說,上屆總統大選更豪擲5,000萬美元(3.9億港元)作政治宣傳;平日又積極動員會員向議員施壓,力阻有利槍管的法案通過。
NRA之所以能大力擁護槍權,是基於憲法第二修正案列明「……人民持有和攜帶武器的權利不容侵犯」。由於美國獨立戰爭中民兵擁械對抗英軍成功建國,因此擁槍權被視為天授般神聖。
不過全國其實有近70%人沒有槍,亦有72%選民認同國會應採取進一步行動遏止槍暴,兩黨大部份人均在禁止精神病患者買槍、設背景審查等槍管方案上有共識,加上NRA近年內鬥不斷,共和黨領導層亦開始轉風向,角逐民主黨總統提名的候選人亦以此打選戰,故槍管立法可謂漸現轉機。
美國《華盛頓郵報》/英國廣播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