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月三十日,臺北地方法院頒令,要臺北市警局向十四位原告賠償新臺幣一百一十一萬元,原因是二零一四年有警察違法鎮壓太陽花學運。臺灣行政院長蘇貞昌說:「主政者一定要化解民怨,否則人民會反對。」以臺灣甚至近日智利、黎巴嫰之民變視香港,香港偽政府之惡,惡無可加矣。
二零一四年臺灣百姓不滿馬英九政府強欲通過《海峽兩岸服務貿易協議》,四百大學生三月十八日發難,佔領立法院,民眾聲援,送上太陽花,並與警察衝突。四月十日,學生撤出立法院,這場太陽花運動遂告結束,其間被警察拘捕者以百計,最後或沒有起訴,或獲法庭宣判無罪釋放。有警察蘇森暉者,曾在社交網站上留言說:「上立法院抓女暴民。套子我戴了,準備被我幹爆吧!覺得帥氣!」結果法庭以「恐嚇公眾」罪,判他入獄三個月,緩刑兩年,另外罰款二萬元。
而在智利,當局容許地下列車提高票價,觸發民眾怒火,十月十四日開始大規模騷動,總統皮湼拉馬上取消列車提高票價計劃,只是民眾抗議浪潮未退,遭軍警拘捕者,不少投訴被虐待甚或強姦;檢察部門接報,即着手調查。皮湼拉說:「警察、士兵不遵守國際用武準則,政府決不寬貸。人權任何場合任何時間都要尊重。」
而在黎巴嫰,當局擬向WhatsApp通話軟件用戶徵稅,民眾不滿,十月十七日上街抗議,總理薩阿德馬上取消徵稅計劃,但眾怒未息,十月二十九日他唯有宣布辭職。
香港鄭月娥政府今年二月宣布修訂《逃犯條例》,民間抗議聲隨即四起,到六月九日一百多萬人遊行反對,鄭政府仍然寸步不讓,甚至說要加速修例,終於引起民變,六月十五日才勉強答應「暫緩修例工作」,其後五個多月,還不斷出動黑警彈壓未平的民憤,一任黑警枉法橫行,非禮強姦,打人殺人,更美稱為「無畏無懼嚴正執法」,觸發民變的官員,沒有一個引咎辭職;而反對惡法者,則紛紛被拘捕起訴,不判重刑不罷休。較諸臺灣、智利、黎巴嫰,鄭政府的統治原則可以洞見:主政者一定要壓下民怨,否則人民恐難隨意魚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