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解極速上市之謎

拆解極速上市之謎

【本報訊】前日才傳出阿里向港交所(388)尋求第二上市聆訊,昨日已傳阿里已獲港交所通過上市委員會聆訊,上市「路途」異常暢順。

港交所早開綠燈

2014年阿里曾嘗試來港,但因其同股不同權的架構而受阻告吹。近年主席馬雲放風指希望可在港上市,去年2月,港交所進行創新公司諮詢,不久即建議增加《主板規則》第19C章,及與證監會共同發表海外公司上市的聯合政策聲明,為已在美國證券交易所等合資格交易所的大型創新公司,增設全新的優待第二上市機制,此舉變相對阿里上市開綠燈。

今年10月底,港交所再提升對海外公司來港上市指引,根據先前向其他海外交易所發出的監管豁免,制定了多項替代程序,以解決美國「非報告型境內發行人」透過「海外交易」在聯交所上市、帶來的潛在規例問題。阿里正屬於此類公司,變相促成加快阿里上市程序。

早前證監會行政總裁歐達禮曾回顧上任以來經歷,提及多年前曾遭一家「非常重要且具影響力的公司」施壓,要求證監會修改主要投資者保護規則,並威脅若要求未被滿足,會在其他海外上市地上市,有指該公司是阿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