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T稱識警司 被指威嚇小草走佬

阿T稱識警司 被指威嚇小草走佬

石棺藏屍案
【本報訊】荃灣DAN6工廈2016年石棺藏屍案昨續審。首被告阿T曾祥欣續接受盤問,透露前女友父親任職警司,屬「憲委級」警務人員,但他否認曾藉此威嚇小草何菱瑜隨他們「着草」到台灣、或要求次被告回港處理屍體否則「砌他們生豬肉」。次被告的代表大狀直言,阿T謊話連篇,為了自保,將所有責任推到次被告身上,以凸顯自己無辜,阿T否認。

次被告劉錫豪的大狀指,阿T收留阿豪、小草等人,只因他們在金錢上有利用價值,而非只是陪他消遣或聊天,阿T不同意。

曾要脅次被告會搞其家人

阿T否認曾揚言殺了死者張萬里可得3,000萬美金,「由始至終,只係話佢價值3,000萬,冇人提過殺」。但大狀質疑阿T藉吹噓這些內容,令DAN6的人以為殺人便可得到很多錢,阿T否認。

大狀指既然阿T認識警司,為何事發後不聯絡對方,阿T稱:「因為佢哋喺我屋企整死人,我好驚,佢哋話會搞得掂,所以咪跟佢哋點咪點。」大狀則謂,其實阿豪多次表明不想參與搶劫計劃;事發後阿T更向出發往新加坡參加跳舞比賽的阿豪揚言:「我知你屋企人地址,如果唔返嚟,我一個電話就可以搞你屋企人」。阿T不同意。聆訊今續。
案件編號:HCCC459/16
■記者楊思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