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羅芳倒內褲試聞 阿T:看會否暈

哥羅芳倒內褲試聞 阿T:看會否暈

【石棺藏屍案】
【本報訊】2016年荃灣工廈石棺藏屍案昨在高院續審,首被告「阿T」曾祥欣繼續作供。阿T憶述案發後前往台灣,一個月後台灣警方找到並拘留他們,告訴他台灣當局已將他們列為「不受歡迎人物」。他稱被拘留在移民局時錄口供,沒有與第三被告「夾口供」指證次被告。次被告的辯方大律師質疑阿T謊話連篇,試圖營造沒有涉案的形象。

被告曾祥欣(30歲)、劉錫豪(24歲)和張善恒(27歲)被控於2016年3月4日謀殺張萬里(28歲)。三人與「小草」何菱瑜於3月10日前往台灣,曾祥欣昨供稱,4月10日台灣警察上門拘留他們之前,已知小草去了找警察,他發訊息告訴過小草打算自首。

認騙財為生

劉的大律師問曾,他向香港警方稱準備「老笠」死者,故購買哥羅芳,庭上卻說用於家居用途。曾回答自己欲用於黏貼書架,是劉想用於老笠。法官和大狀問,他以前已用過哥羅芳,為何這次要倒在一條內褲上嗅聞。曾解釋以前沒認真聞過,這次想看看能否弄暈人。

曾承認自己算是騙財為生;大狀指他與死者互相詐騙,曾不同意。大狀質疑他沒有工作經驗,卻稱死者找他參與價值十多億港元的澳洲房地產項目。曾自言只是借出資金,請了張核實投資計劃真偽。被問到憑甚麼認為張有能力,曾指張修讀與市場學有關課程。大狀質疑他謊話連篇,曾否認。審訊今續。
案件編號:HCCC459/16
■記者勞東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