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民主派七名立法會議員被指於5月立法會的逃犯條例法案委員會衝突中,涉嫌觸犯《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分別被警方拘捕和預約拘捕,案件今日在東區法院提堂。前日表明拒絕預約拘捕的林卓廷留守立法會近兩日,警方一度要求林步出立會以拘捕,最終改為「預約檢控」,表明於立會內外範圍拘捕林都較為「敏感」,改為口頭通知要求林自行到庭應訊。林批評警方理由牽強,質疑對方是為免在立法會拘捕他會激起更大民憤。
要求自行到庭應訊
郭家麒、范國威、梁耀忠、陳志全、朱凱廸、區諾軒及林卓廷被指於5月11日,在立法會議員石禮謙主持的《逃犯條例》法案委員會上,觸犯《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除林卓廷由周五表明會在立法會等警察拘捕外,其餘議員都應約被捕或在寓所樓下被拘捕。
林卓廷昨日兩度在社交網站facebook直播交代最新進展,透露警方前晚未有到立法會拘捕他,反而有警員於上午7時20分再到其位於沙田住所,搜捕不果後再致電他,要求他離開立法會大樓作出拘捕,但林已拒絕,其後下午林再接到自稱港島區公眾活動調查隊女警長來電,表明「立法會太敏感」,故不會到立法會作出拘捕,但要求林今午到東區法院應訊。
斥警方「彈出彈入」
林亦在fb上載與該名女警長對話期間的錄影片段,片中電話另一方的女警長表示其上司希望「一視同仁」,到各議員寓所拘捕,若現場拘捕無果則預約拘捕,要求林與其他議員一樣到灣仔警署接受拘捕。林反問為何有警員原本預約他在立法會外拘捕,又是否一視同仁,對方回應指:「最後呢一刻老闆話外面都唔適合」,又指擔心外面示威活動引起安全問題,向林提出「如果你唔預約拘捕,就我口頭通知你(到東院應訊)」。
林質疑警方的做法「由預約拘捕變成預約檢控」,他已致電律師團隊,對方亦告知自己為有關案件中的第三被告,他出於尊重法庭,將會到庭應訊,但昨晚繼續留守立法會。他接受本報查詢時批評警方「彈出彈入」,重申警員有權到立法會作出拘捕,質疑警方怕激起民憤而不願到立會拘捕他,「未聽過咁做嘢㗎,唔分區份,知(疑犯)location(地點)就去拉㗎啦!」
■記者梁穎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