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實說,在電影配樂的合作之前,我對RubberBand了解不算太多。他們出道於2007,那個時候我都3字頭,開始沒有聽那麼多流行曲了。我一直對他們的印象是:一隊音樂風格很chill的樂隊,歌曲不是傳統的「硬」搖滾,還偶爾會唱Jazz;他們翻唱過幾隻我很喜歡的舊歌;《發現號》、《阿波羅》、《SimpleLoveSong》好聽;主音6號把聲真心靚;有位成員叫泥鯭,曾經跟林海峰很撞樣 。其他的,不太熟悉。
之後,我知道有機會跟他們在電影的配樂及主題曲上合作,也很興奮,因為我的電影是一齣喜劇,他們那種chill的感覺正是我想要的,最後終於一拍即合,他們的創作不單提升了我的電影,還替我們在金像獎拿下了兩個大獎,很感謝他們的努力與才華。
當然,這次合作最重要的是,讓我們成了朋友。簡單總括這四位在我心目中的形象:隊長阿正很高很型很cool啲結他好貴;低音結他手阿偉很親切很好爸爸;鼓手泥鯭很爆很多理論對酒有點研究;6號心地很好很多理論但偶爾啲gag很爛。而認識過後更強的感覺是──他們四個人,本身就是四位各具特色的香港人,加起來根本就是一個香港。
去年出席了他們的音樂會,一口氣聽了30首他們的歌曲,整晚都有一種很矛盾的感覺,一方面感動於他們的高水準音樂,以及唱得極好的6號,但同時間又一個很強烈的感覺,就是──他們注定是不可能紅遍全球,甚至不可能成為五月天紅遍亞洲,為甚麼?因為他們只做自己喜歡做的歌,只為香港人寫的歌。
他們歌都很好,但聽了幾十年流行曲的我聽着聽着不其然會想:這隻編曲再「大力」少少就更應該會更hit,那隻轉做情歌又應該會更流行,然而我這種門外漢都聽得出的,他們又怎會不知道?但他們就是寧願寫自己想寫的,想彈的,就像告訴你「我就是喜歡rock少啲chill多啲,不行嗎?」去到歌詞部份,他們寫的是童年在街頭踢波、搭地下鐵、叫人放下手機、講地產霸權、講香港流行曲的重要、講劏房、講自由行……就算用書面語入詞,內容去到同樣聽得懂廣東話的廣州,就算他們隻隻字都明,內容都未必明,試問又怎能hit遍大灣區,以至大中華?
他們的選擇,很笨,甚至在某些「阿叻」心目中,只真正夾過幾年唱吓口水歌之後隔幾年又可以「重組」一次狂開演唱會重複又重複賺錢的溫拿才是人才,Rubber沒有賺到盡,根本就是失敗!但他們,就是堅持做自己的音樂,寫自己的香港。
然而來到今天,誰賺盡香港人錢後在香港人背後插一刀?誰從沒有在香港人身上賺過大錢但仍與香港人一起企硬?你都懂了吧。
RubberBand,你們的音樂很chill,但你們很rock。
撰文:陳詠燊
奮鬥房
《逆流大叔》編劇、導演,寫了18年劇本,自覺最代表到個人思維其實係《追擊8月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