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理工大學社會政策研究中心主任鍾劍華去年8月在《立場新聞》撰文,提及全國政協副主席、前特首梁振英的特首競選團隊曾出席「小桃園飯局」,「與會中有人有江湖背景」,惹來梁振英不滿。梁振英同月入稟高等法院,控告鍾和《立場》誹謗,案件昨進行指示聆訊。與訟三方同意本案交由陪審團審理,常務官就此頒令,審訊有待排期。
被指誹謗的文章《五年前的這件事與梁振英的紅線輪》,於2018年8月12日刊登,梁兩日後向鍾和《立場》發律師信,同月入稟興訟。鍾劍華早前向法庭提出申請,要求將本案交由陪審團審理,司法常務官鄺卓宏昨指,法庭收到三方簽署的同意傳票,但表示縱使三方同意,法庭仍需考慮案件是否涉及複雜的科學理據或調查,及陪審團會否需花長時間審閱涉案文件。
鍾一方回應,本案只涉及事實爭議,毋須探討複雜的科學理據等,各方已交換文件。梁和《立場》則透露已索取大律師意見,同意由陪審團審理本案。
主審官仍有權推翻決定
常務官指根據《陪審團條例》,提出申請的一方需向法庭存入一筆定金,惟考慮到未有審期,亦不知審訊長度,故暫不作有關命令。常務官表示,主審法官有權推翻聆案官所作的任何命令,本案最終是否由陪審團審理,最終的決定權在主審法官手上。案件將於明年1月13日進行案件管理聆訊。 案件編號:HCA1993/18
■記者楊思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