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敏實(425)前主席兼執行董事秦榮華早前被裁定犯有失當行為,導致敏實全資附屬公司Decade(HK)Limited於2008年收購兩家公司時蒙受損失,證監會已向原訟法庭取得針對秦榮華的命令,秦榮華需向Decade賠償2,030萬元(人民幣.下同),並取消其董事資格,為期六年,自11月27日起生效。
三前執董取消董事資格
秦榮華承認Decade收購兩間公司時,沒有促使Decade所取得的地段商議是最低的價格;沒有向敏實的董事會及股東全面披露利益衝突,即他與該項收購中的賣方有親屬關係,以及他對該兩間公司有重大控制權,該項收購的全部條款、最終如何處理該項收購的代價;及阻止敏實向證監會、聯交所和投資者作出多項虛假及具誤導性的陳述、並隱瞞重要資料。
秦榮華亦沒有全面披露收購的全部條款,包括實際總代價是8,859萬元,而非披露的2,591.7萬元,收購大部份代價最終存入秦榮華控制的銀行戶口。3名前執董亦被取消董事資格,包括石建輝、穆偉忠、和趙鋒,為期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