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九巴車長9月在觀塘樂華邨總站,要求在場制服青年的兩名便衣警出示委任證,以便向上級交代巴士班次受阻緣由,但遭兩警拒絕,反屈車長阻差辦公。車長感覺受威脅,情緒受影響,早前入稟小額錢債審裁處追討警隊「一哥」盧偉聰賠償一萬元。案件昨再提訊,警方要求法庭撤銷申索,並稱「期望」審裁官即日完成;惟車長稱兩天前才收到相關文件,未及預備回應,審裁官亦認為即日草草了事對車長不公,押後再訊。
官指對申索方不公 押後再訊
被告警務處處長由律政司代表,昨庭上稱索償理據不足,要求法庭撤銷案件,期望能在昨天之內完成程序。申索人陳詠麟指,日前才收到律政司書面要求撤案,無足夠時間閱讀及準備回應陳詞。署理主任審裁官張志偉指出,倘不讓申索方回應,會造成不公,將案押後至明年2月5日再訊,其間讓雙方互相書面回應。
事發於9月14日,兩名乘搭2A線的青年在樂華下車,遭兩名喬裝乘客、攜有警棍的便衣警員撲前制服,其中一警跪落伏在地上的青年,圍觀市民鼓譟。事件導致巴士脫班,陳被屈阻差辦公後感覺受要脅,情緒不穩致未能繼續駕駛,決定興訟。
案件編號:SCTC40947/19
■記者羅日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