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虹連儂牆打鬥 兩男守行為

彩虹連儂牆打鬥 兩男守行為

【本報訊】地盤男工途經連儂牆期間,與青年因政見不合起爭執,並撕走海報。途經的無業漢欲出手制止,繼而與男工互毆,途人見狀報警。兩人昨在九龍城法院承認公眾地方打鬥罪。裁判官批准他們各自簽2,000元、守行為12個月,另須支付300元堂費。

兩被告地盤男工陳頒(42歲)及無業漢吳定邦(43歲)被指於7月13日晚上,在彩虹港鐵站行人隧道犯案。事後陳報稱心口觸痛,吳則稱右膝擦傷、右手拇指觸痛。兩人在警誡下承認曾毆打對方。

吳另涉於6月26日包圍警總一案,他承認非法集結及刑毀兩罪,但否認襲警等罪,案件本月25日開審。吳現還柙。

各區連儂牆接連發生疑因政見問題引發的打鬥事件。今年8月,商人黃斌(51歲)及運輸工吳偉豪(38歲)在元朗連儂牆互毆。同月裝修工陳木林(56歲)在彩虹連儂牆恐嚇青年及撕紙,與上前制止的運輸工連秉鎏(58歲)發生打鬥。事後陳准自簽守行為兩年,連則堅拒簽保。兩案押後再訊。
案件編號:KCCC2682/19、TMCC2083/19、KCMP526/19
■記者陸羽平、劉偉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