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經常站在前線採訪衝突的記協執委兼立場新聞記者陳朗昇,被警方的強光電筒照射「習以為常」。他指被強光照射十多秒後即感頭暈,他雖有備而戰,隨身攜帶太陽眼鏡,但往往來不及戴上即「中招」。他建議同行遇到類似情況,可移開五步至沒有示威者在身後的地方,若警方繼續照射,便要求對方停止。
記協欲向警反映被拒
陳朗昇表示,曾遭警方用電筒強光照射十多秒,之後眼前一白,覺得頭暈。雖然陳帶備太陽眼鏡,但電光火石之間,根本來不及戴上。遇上強光時,一般人或會緊閉雙目或移開視線,但負責直播或拍攝的記者需時刻留意畫面,只好「硬食」。陳又指,戴太陽眼鏡的方法未必適合攝影記者,因為他們需留意拍攝畫面的顏色,否則容易有色差。
身處同一地方,為何未覺警員同受影響?陳朗昇稱留意到警方的裝備有護目鏡或頭盔面罩,面罩貼上反光錫紙,令警方的視覺畫面較暗,所以即使在光線充足的地點,仍需使用電筒。陳朗昇建議記者一旦遭強光照射,可先留意身後是否有示威者。如附近有示威者,可移五步至沒有示威者的位置,若發現警方依舊照射記者,可要求對方停止。
記協6月時曾整合前線新聞工作者針對反修例採訪的投訴,當中有兩宗用強光電筒照射鏡頭,令記者難以拍攝的個案。警方曾解釋不會故意針對記者。陳慨嘆,前線記者常面對有關遭遇,但記協多次約晤警方會面均被拒,「都冇機會同警方表達,可以點呢?」
■記者張雅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