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上周六晚將軍澳發生激烈警民衝突,凌晨警方發射催淚彈,其間一名科大男生墮樓重創昏迷。有兩名將軍澳街坊在附近被捕,被控襲警,其中一人因怕女兒受催淚彈影響,落樓要求警方停手,卻遭粗暴制服,頭部受傷需縫十針。兩案昨提訊,一如近日的示威案件,控罪書上一律隱去涉案警員姓名。署理主任裁判官徐綺薇質疑有關做法,直指現階段看不到任何原因需要隱藏警員姓名,「至少要披露警員編號,就咁(代號)A同B唔太理想」。控方稱會就此索取律政司意見。
兩被告分兩案處理,報稱文員的被告吳日勤(30歲)被指於本月4日在將軍澳尚德邨尚智樓尚德巴士總站外襲擊警長A。至於報稱商人的被告謝永靈(51歲)則被指於同日在將軍澳唐明街公園外襲擊警員A及警員B。
遭制服受傷 頭部縫十針
據了解,事發時警方在謝的住所樓下施放催淚煙,謝怕影響女兒,遂佩戴保護裝備落樓,要求警方停手。其間他被指推撞警員,遭粗暴制服,導致頭部兩處裂傷、太陽穴紅腫、膝頭及背部擦傷,事後須留院,頭部縫十針。庭上所見,謝的頭部貼有染血紗布。吳則被指事發時用水喉向警員射水。
控方申請將案押後,待警方進一步調查,並就控罪合適性索取律政司意見,反對兩被告保釋。案件押後至下月17日再訊,兩被告准保釋,當中吳須守宵禁令。
案件編號:KTCC1944、1945/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