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15歲少女投身做兼職女友(PTGF),稱在時鐘酒店服務男顧客時被強姦,事後對方透露偷拍了開房過程,欲威脅令她當性伴侶。案件昨開審,庭上播放少女的錄影證供,她自言媽媽含辛茹苦獨力養育她,她為孝敬母親做兼職女友賺錢,想送母親一部iPhone。
威脅事主做性伴
被告陳永霑(38歲)否認去年4月17日強姦事主X,及同月20日恐嚇X。X供稱月初開始做兼職女友,「原本可以話做到風生水起嘅」。她在Instagram相約被告,自稱16歲,被告出價一個月1.5萬元包養她。二人案發當日上酒店,X稱同意被告用陽具磨擦她的私處,惟不同意他三度乘機把陽具插入約四分之一。X哭泣和推開被告,明言「講過唔入得㗎嘛」,一度情緒崩潰。最終收取700元酬勞後,她想:「我都收咗佢錢嘞,咁咪算囉。」
不過三日後她收到被告訊息,聲稱偷拍了開房影片,有截圖為證,並傳來X叫聲的錄音,恐嚇要公開,說大家可成為性伴侶。X聯絡社工後決定報警。控方指被告被捕後向警方說,X最初沒答願不願性交,只說有點害怕,後來在電話中稱願意,以賺更多錢。審訊今續。
案件編號:HCCC264/19
■記者勞東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