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高等法院上月批出臨時禁制令,禁止披露警員及其家人的「起底」資料如姓名、職位、住址,被質疑影響新聞工作。香港記者協會昨申請要求法庭修訂禁令內容,豁免新聞工作者進行新聞活動時所披露的有關資料。
周五高院審理
警方動輒向法庭申請禁制令,限制公眾自由。繼限制公開選民資料後,高等法院上月25日批出有關禁止披露警員及其家人資料的臨時禁制令。
香港記者協會昨日正式提出申請,要求法庭修訂臨時禁制令的內容,豁免新聞工作者在進行《個人資料(私隱)條例》中定義的「新聞活動」時披露有關資料,確保新聞自由及言論自由。有關聆訊將本周五在高等法院審理。
翻查相關法例,新聞活動是指以任何以向公眾發佈為目的之新聞搜集、新聞文章或節目的製備或編纂,以及新聞時事評析,並包括任何向公眾發佈的新聞相關文章或節目及新聞時事評析。
高院上月25日頒發的臨時禁制令涵蓋範圍廣闊,禁止任何人在未經同意下,不法地發佈警員及其家屬的姓名、職位、住址、辦公地址、學校地址、電郵地址、出生日期、電話號碼、身份證明文件號碼、facebook和Instagram用戶名稱、車牌號碼,以至警務人員與家屬的「任何照片」。
法庭三日後加入「有意圖或相當可能會恐嚇、騷擾、威脅、煩擾或干擾相關人士的情况下使用、發佈、傳達或披露」字眼,變相收窄禁令範圍。
不過,修改未能釋除法律界及傳媒界的憂慮,擔心禁制令影響正常採訪,甚至教師為警員子女點名亦有可能違反禁令。
■記者曾偉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