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方申三區選候選人禁足維園遭拒

控方申三區選候選人禁足維園遭拒

【非法集結案】
【本報訊】民主派區選候選人上周六到維園草坪舉辦選舉聚會,開場後僅一小時,防暴警員衝入維園,發射催淚彈清場。三名候選人與警方理論時被武力拘捕,包括2014年遭時任警司朱經緯揮警棍毆打的鄭仲恒、人稱「機場大叔」的陳振哲,及大埔區頌汀選區候選人文念志;警方拘捕陳時朝他的面部噴胡椒噴霧,又粗暴地將其按在地上。案件昨提堂,三人被控非法集結及阻差辦公,陳仍留院缺席聆訊。控方要求三人禁足維園,辯方反對指三人是於維園外被捕;主任裁判官錢禮亦提出相同質疑,最終拒絕頒禁足令,准被告保釋外出候訊。

文念志於庭外接受訪問時指,陳振哲因不適仍留院,指陳被警方「噴到成面胡椒噴霧」,其間警員反問:「點呀?辣唔辣呀?頭先唔係好型嘅咩?」文又指此案已耽誤其選舉工程。

陳振哲及鄭仲恒上周六在維園外遭防暴警武力拘捕。

鄭仲恒指或因朱經緯案被針對

鄭仲恒指手肘及腳踝因與警方衝突而扭傷,表示不排除因朱經緯案而被針對。立法會議員陳志全昨到庭支持三名被告,強調事件絕對屬於政治打壓,指周日有數以百計的抗爭者被捕,警方昨早立即帶三人上庭,以換取更嚴格的保釋條件。陳又指明顯是針對三名候選人,警方欲以今次事件向民主派發出警告,「呢段期間醒醒定定,有咩行差踏錯會好似呢三個人咁」。

裁判官將祿福禮儀學院院長陳振哲(47歲)的案件押後至本周四再訊,留院期間由警方看管。至於區議員助理文念志(29歲)及鄭仲恒(30歲)的案件則押後至12月16日再訊,兩人分別獲准保釋,不得離港,須向警署報到。

三人被控11月2日在維多利亞公園8號閘外參與非法集結,並於同日同地故意阻撓在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即編號18506的高級督察及其隊員。控罪書上未有寫下涉案警員名稱。

據了解,控方要求被告保釋時禁足維園以及其入口。辯方反對,指被告作為區議會候選人,須於維園內參與不同集會,被告是在園外被捕,不明為何控方要求被告禁足園內。裁判官亦質疑指,控罪沒指控被告曾於維園犯案。控方隨即撤回禁足要求,未有回答裁判官的質疑。鄭及文聽罷,於犯人欄內互相擊拳示意。

案件編號:ESCC2467/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