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全身都隱藏在黑暗之中。你說自己是正義之師,但你全身都見不得光,和你要抓捕的人一樣。
你分得清自己是兵還是賊嗎?
你是執法者,你覺得自己做最正確的事情。然而你問自己,一個人在車內播放《願榮光歸香港》,他犯了甚麼法?為甚麼要把他由車廂中扯出來拘捕呢?又為甚麼要在車主不在的情況下,擅自登入車廂搜查呢?
你想說,播《榮光》是挑釁警方,是鼓動暴力仇恨,所以要執法。
好吧,即使你說的都是正確,但你有必要把人從車廂中帶走嗎?旺角黑夜幾多車主在焚機,你難道又要夾硬把司機扯出來嗎?要有多嚴重的犯罪才值得用這種拉扯的手法?你問問自己,真的認同這種暴力執法嗎?你再問問自己,打算控告那名車主甚麼罪名呢?公眾地方行為不檢?阻差辦公?還是,像以往一樣,誰還理會罪名呢?先抓起來回到警署慢慢玩,這合法扣留的48小時已經是一種懲罰。只是你能告訴我,為甚麼要恐嚇那名被拘捕的浸會大學的學生記者,說要雞姦他呢?
你問自己,說這種話,真的適當嗎?真的符合你自己的人性價值嗎?
你問自己,在這個夏天之前,你有試過對抓捕的任何疑犯,說同樣的恐嚇說話嗎?你會動輒便威嚇要性侵犯對方嗎?你問問自己,如果脫下了面罩和裝備,你夠膽面對群眾,隨意對一個路人說要侵犯他嗎?你不覺得羞恥嗎?
你們不是強調,自己是嚴正執法嗎?是止暴制亂嗎?威嚇要性侵犯,這是止暴,還是強暴呢?是制亂,還是製造混亂?
你們憎恨記者,你們愈來愈肆無忌憚的胡亂拘捕記者。你告訴我,如果身無屎,你們怕記者甚麼?你們不單憎恨記者,你們憎恨你們以外的所有其他人,包括消防員。你們是妒忌消防員一直得到市民的掌聲和支持嗎?所以你們憎恨同為紀律部隊的消防員是嗎?我告訴你吧,同樣都是戴上面具,消防是救火,你們是點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