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前林鄭月娥說了一句:「特區政府不會容忍任何違法行為,不會容忍任何暴力行為,包括警察。」以「散仔王」林志偉早前的霸氣,理應像譴責張建宗一樣,立刻寫信訓斥特首:「警察執法是違法行為?簡直天方夜譚!」但我等到頸都長埋,林志偉仍然「保持克制」,憑常識已知事有蹺蹊了。
果不其然,林志偉前天寫了一封信給兩萬多名低級警員,非但不敢像「光頭劉」般妄議行政長官,反而曲線承認警員喪失理智,沒依法辦事,實在大大打擊了暴徒,不,警察的士氣。信分兩段,第一段黨八股,盛讚警員理性克制,深受市民愛戴,「贏得不少中外正義之聲的讚賞」,內容超現實到一個點,我懷疑林志偉寫的時候會否忍不住笑。第二段筆鋒一轉,說暴徒挑釁警方,「務求迫使我們在壓力或失去理智的情況下犯錯」,呼籲警員時刻冷靜。最重要的話放到最尾:「我在此寄語各會員同事……依循法例及既定程序執行職務。」
這封信寫得太長,我擔心green objects看了只會大叫「媽我好亂」,如果翻譯為毅進程度的人話,其實可用一句話概括:「大佬呀,你哋唔好咁黐線啦!」林鄭說「不會容忍任何違法行為」,你可不理;但連軍政府最大粒的散仔王也打開口牌,那就耐人尋味了。
低級警員也許以為:我止暴制亂,肯定重重有賞,國家怎會清算我呢?不妨講個歷史小故事。初唐名將盛彥師曾助高祖平亂,除掉李密、王世充;他一度被徐圓朗所俘,也寧死不屈。論戰功和忠義,可謂無以復加。結果,盛彥師卻因一件小事被處死。他和王薄攻須昌,負責後勤的李義滿和王薄有私怨,拒絕給前線供糧,盛彥師就抓了李義滿。高祖想特赦義滿,但使者未到,義滿就「憂憤,死獄中」,李的侄兒一怒之下,就把王薄「私了」殺掉。高祖覺得事件必須有人問責,就賜死了軍功無數、忠心耿耿的盛彥師。
過橋抽板,本就是中國帝王治國理念。六七暴動,警察也是「止暴制亂」,為什麼當年沒有神憎鬼厭,而今天你卻被萬民齊×呢?「皇家警察勝過特區警察」,單此一項,已經是死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