瞄準人群當獵物掃射

瞄準人群當獵物掃射

【本報訊】警方前日中午開始在港島及九龍以武力驅趕聚集的市民,多處上演「催淚彈放題」,多名防暴警舉起疑似胡椒球槍掃射上千名正在走避中的市民,更瞄準他們上身和頭部發射,視他們如獵物。有小女孩因吸入催淚煙不適,眼睛感到如火灼一般,不斷呼喊「好痛呀」。同日,有市民因向速龍小隊舉中指被截停搜查,其間更被喝罵「你侮辱緊我,拉得你呀,知唔知!」

指揮官喊停 警員不聽令


港島區前日有兩個和平集會被警方強行終止,警方更不停發射催淚彈驅趕街上市民。大批市民逃至灣仔軒尼詩道一帶時,多名手持胡椒球槍的防暴警突然發狂向人群亂槍掃射。其間有現場警官命令防暴警停止及後退,惟部份警員未有聽令,繼續掃射,視示威者如獵物。警方回覆時未有正面回應事件,僅稱警方一向有嚴謹的武力使用守則,所使用的武力必定是為完成合法任務而使用的所需最低武力。

另有一名小女孩前晚在混亂中走失,其間吸入催淚煙不適,眼睛恍如火灼一般痛楚,不斷呼喊「好痛呀」。有義務救護員帶她到街道旁,邊安慰邊用生理鹽水清洗她的雙眼,她受驚哭訴:「我要媽媽!」

同日,一名私家車司機在彌敦道向經過的速龍小隊車隊舉中指,四架速龍車即場截停該私家車,喝令司機下車搜身及開車尾箱搜車。其中一名速龍大喊:「你侮辱緊我,拉得你呀,知唔知!」經過半小時搜查後司機始獲放行。

該司機陳先生事後表示,警察稱他舉中指有攻擊性,因此要他下車搜身搜車。他稱若舉中指已屬攻擊性,則警察過去數個月以警棍、催淚彈、橡膠子彈等不對等武力攻擊市民,「 香港咁自由城市,向警察舉中指都係攻擊佢,如果個個都怕,將來咩都冇,大家應該爭取返自己有嘅嘢」。
■記者張文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