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民連環收信疑種票 選舉處:退回跟進

選民連環收信疑種票 選舉處:退回跟進

【本報訊】區議會選舉已進入宣傳階段,合資格選民近日陸續收到選舉事務處寄出的投票通知書,但有市民近日收到多封並非單位住戶的投票通知書,質疑有人利用他的地址種票。有民主派候選人指暫未收到類似懷疑種票,不排除涉搬離有關單位住戶未更新選民登記地址。選舉事務處則表示,市民收不到不屬其本人或同住者的通知書後,應即時將通知書退回處方跟進。

近日有市民在社交網上發文,並貼出照片,展示收到多封非該單位住戶的投票通知書,照片中的投票通知書全寫上「無此人」。有個案顯示,3封寄給九龍城宋皇臺選民信件都疑似相同地址,然而收信人的姓氏並不相同。

稱劏房戶未轉地址

該區民主派候選人楊振宇回覆《蘋果》查詢時稱,由於該區不少劏房單位,他不排除有劏房住客遷出單位後,未有向選舉事務處更新選民登記地址,或導致新住戶收到舊住客的投票通知書。

《蘋果》亦就有關事件向選舉事務處查詢,處方強調,任何人登記成選民或更改登記資料時,須按法例填報唯一或主要住址,並聲明資料真實及正確,若作出虛假或不正確陳述即觸犯選舉法例,當局會嚴格依法處理,並轉介執法機關調查和跟進。

根據現行選舉法例,任何人明知無權投票仍在選舉中投票亦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被判罰款50萬元及監禁7年。

至於市民收到不屬其本人或同住者的投票通知書,應即時將通知書退回給選舉事務處,處方收到會跟進每宗個案。
■記者呂浩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