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以為富豪入飛抽新股是畀面派對,其實不然,在富豪眼中只是放數,借出自己名字的同時,會暗中與上市公司簽下不平等條約,以超級富二代P為例,他設下的條款就是:(1)月利息1.5厘、(2)贏錢歸我,輸錢你孭。
月平息1.5厘,相當於實際年利息約36厘,非常駭人,但甘願玩這個遊戲的,大有人在。因為這種做法既可以賣廣告增加曝光,又能增加市場對公司信心,從而引來更多資金入飛。上市公司找來富豪入股,在經濟學上看似不合乎常理,但得到名人入股後,財經公關公司向記者兜售故仔時,可以吸引媒體報道,更容易搶到好版位、好標題,變相免費宣傳,蒙在鼓裏的自然是一班從新聞得知消息的散戶,以為星光熠熠無走雞,奈何上市後越坐越傷心。
更有趣的是超級富二代輸打贏要的心態,這種公子哥兒自小在溫室長大,輸錢絕對是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輕,方會開出這種不平等條約,令他無論如何也「不」會輸錢。
股市之外,這個利用名人效應的做法,同樣適用於債券市場。心水清的讀者,也該知道近年有一間負債超高的內地公司,發債總獲某香港友好富豪認購。有時候,當大家以為那超級富豪「真金白銀」,認購某股票、某債券,其實只是利用私人銀行的槓桿(LTV Ratio),如掏出5億元,就能夠從私人銀行借25億元,合共30億元去認購債券,不斷賺息差,也在製造資產泡沫。
除了找朋友「真金白銀」認購,有些老闆更懂得運用走資三部曲,首先在內地做生意,再在香港上市,以港元派息,用來認購美元債,而債券就會派美元債息,那就神不知鬼不覺地有系統走資。
有些人明明已經家財萬貫,偏偏怕輸,只敢做尋租者,正如曹仁超所講,中國人的經濟,到了某個階段,往往人人尋租,統統做收租佬。從經濟學來說,收租是對整個經濟最沒有幫助的行業。與其把這種關係稱之為商業合作,其實更像一層層剝削,既不能為社會創造價值,又會拉闊貧富懸殊。
十一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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